別拿文化當幌子——說說山西“媧皇遺骨”的發現
有時候,傳說可能離我們并不遙遠。當山西省吉縣23位考古、歷史、神話、民俗專家考察人祖山后形成共識,稱在人祖山媧皇宮女媧塑像下發現的“皇帝遺骨”,可能屬于傳說中史前“三皇時代”的“媧皇”遺骨,我們就有了感嘆和驚奇的理由。
感嘆者,自然是孜孜不倦的血脈探源又有了“新成果”,似乎將為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據報道,已有專家提議在人祖山建設祭祖廣場、朝圣天階和史前人類博物館,并修復人祖廟和伏羲廟,作為旅游項目。驚奇者,正如有的學者所質疑的那樣,“女媧只是個傳說”,“三皇五帝”都很玄,更何況發現遺骨?
“共識”專家的論據,一是根據北京大學C14同位素測年,該成人頭骨為6200年前;二是該遺骨“包以黃綾,盛于木函”,而木函墨書寫到:“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燒了金山寺,皇帝遺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其認識的基本立足點在于,女媧首先是原始氏族的名號,同時也成為氏族首領的名字,因此“會有一代又一代的女媧”。
“一代又一代的女媧”,也許的確符合原始社會部落延續的可能。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就曾提出“原始文化”的概念,借以打開神話傳說向歷史過渡的通道。問題在于,姑且不論把女媧“摶黃土作人”、“煉五色石以補天”的傳說強行“物證”嫁接為歷史是否科學,單單女媧氏“蛇身人首”就讓這遺骨十分氣餒。退一步講,假如此遺骨在伏羲塑像下發現,是否意味著可能是伏羲的遺骨呢?6000多年的時間足以滄海桑田,該遺骨出現在女媧塑像下,且“包以黃綾”,本已大可存疑,又如何跟傳說中的女媧聯系到一起?
從媒體的報道看,此次參與人祖山考古工作的單位中有一家旅游開發公司。雖然此次考古是否與旅游項目掛鉤還不得而知,卻讓人不能不有所聯想。近年來,各地出現各種各樣的“名人故里之爭”、“文化發源地之爭”,方法手段層出不窮。零星破碎的故紙堆,一鱗半爪的遺跡遺物,都成為立論和主張的依據。而附會各種傳說,甚至不惜從文藝作品中搜羅名人,出現諸如“孫悟空故里”之說,更是無中生有的典型。可文明的碎片片片撒落,“名人故里之爭”是何其可笑?文化或隨社會而變遷,或流布于無形,力促“常駐辦公”,豈不滑稽?
必須承認,不少對文化資源的爭奪、挖掘背后,都隱藏著經濟利益。此次人祖山的“考古發現”,如報道所稱,也已透露出要蓋廟、建廣場和開發旅游的跡象。發展經濟并沒有錯,有效利用文化資源帶動當地社會發展也是很好的嘗試。但倘若不論真偽,抑或不顧文化自身的形態,動輒牽強附會、強行落地,旅游未必發展起來,反而可能勞民傷財。它所反映出來的,恰恰是對文化缺乏認識、對建設缺乏創新的“啃古”心態。
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腳下隨處都可能是某一段歷史傳說。倘若目光只顧逡巡打量,輒有動靜即欣喜若狂,大興土木,哪里有我們的祖先那種遏洪水、補天闕的精神氣質?又哪里有那種戰天斗地、奇情壯采的恢弘想象?女媧文化反映了原始初民在人類繁衍和應對自然惡劣環境時的自強不息,早已成為我們民族的集體記憶。它可能會給考古發現一定的參考,卻絕不是文化附會的霧藪。如果考古有新發現,我們自然樂見其成;但過分工具化地看待文化,甚至侵蝕學術的科學精神,則只會讓我們的精神傳承日漸皮相。
也許,現在還很難辨別山西發現的“皇帝遺骨”是否為“媧皇遺骨”,但諸多疑點顯而易見。需要提醒的是,不管目的如何,別拿文化當幌子。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