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演出市場活力綻放——解讀“文化部取消和下放部分營業性演出審批”
近日,《文化部關于做好取消和下放營業性演出審批項目工作的通知》下發。通知的背景何在?透露出怎樣的政策信號?對中國演出市場將帶來怎樣的影響?記者對業內人士進行了采訪。
涉外演出下放審批
“最大的亮點,或者說對我們最大的利好消息是,以后的涉外營業性演出手續簡單了。通知指出,外國文藝表演團體、個人來華在非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營業性演出的審批,下放至省級文化主管部門。”中國對外文化集團王琛談起了在廣州大劇院作涉外演出的經歷:原來涉外演出都要到文化部審批,所以,需要一級級報批,一個程序走下來至少需要20天到一個月。王琛說“我們每年有上百場的涉外演出,現在文化部下放涉外演出審批,將大大方便我們的運營。”
文化部市場司相關處室負責人也表示,此次通知出臺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文化部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層級的項目共4項。
“通知透露出政府由審批到服務轉型的信息。”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齊勇峰如是說,演出市場是文化市場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傳統文化市場的核心部分,為了進一步繁榮演出市場,減少和下放審批是必要的,將進一步激發演出市場活力,吸引社會資金進入。
對中國演出市場的沖擊有限
審批下放,放開涉外演出市場,對中國演出市場會有沖擊嗎?齊勇峰分析,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最新統計,2012年,我國演出市場經濟規模達到602.9億元,比2011年增長60%;全年演出總場次200.9萬場,比2011年增長10%。而2012年經文化部審批的來華演出項目共計1140項,計22760人次,來華涉外演出場次僅占國內演出市場總場次的2‰,即使涉外演出放開后,對中國演出市場的總體格局也影響不大。
如果下放審批,對原來擔心的涉外演出的內容安全問題怎樣解決?文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放審批,并不代表不對演出內容進行審查,一方面將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使內容審查更完善,另一方面將驗檢各地綜合執法改革的成果,提高演出現場監管能力。
激活演出產品的流通渠道
“一方面涉外演出的審批下放了,另一方面對國內演出團體的演出也放開了。”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注意到通知中指出“已經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在演出舉辦單位、參演文藝表演團體及個人、演出內容不變的情況下,自批準演出活動舉辦日期起6個月內增加演出地的,實行事前備案管理”。
“國內演出團體的跨地區演出也不再是演一場批一場了,只要在6個月內有演出,只需事前備案,這將大大促進國內演出產品的跨區域流通。”陳少峰分析說。
據各國發展經驗表明,當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時,文化消費會快速增長,占總支出的23%;而人均GDP超過5000美元時,文化消費會出現“井噴”的局面。2011年,我國人均GDP就已經達到了5414美元,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是演出市場能夠持續發展的物質保障。陳少峰預言:“行政松綁,將進一步激發演出市場的活力,滿足消費者對演出市場的需求。”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