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命名被撤
時間:2014年01月03日來源:《光明日報》作者:
光明日報北京1月2日電(記者張玉玲)文化部日前下發通知,撤銷廣東省廣州北岸文化碼頭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遼寧省大連普利文化產業基地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命名。
2013年,文化部開展了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試驗)園區考核和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巡檢工作。從考核、巡檢總體情況來看,絕大部分文化部命名的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都保持著良好的發展態勢,但也有個別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已不能發揮國家級園區、基地所應具備的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廣東省廣州北岸文化碼頭因當地政府發展規劃調整導致項目建設終止,不再具備作為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的基本條件,根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的規定,撤銷其“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命名。遼寧省大連普利文化產業基地已轉向經營其他行業,不再具備作為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基本條件,根據《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撤銷其“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命名。
為推進對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動態管理,強化退出機制,促進優勝劣汰,自2010年起,文化部累計摘牌3批共1家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8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