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出臺劇場標準
時間:2014年03月21日來源:《人民日報》作者:曹玲娟
上海3月20日電 劇場該有怎樣的管理與服務標準?上海在全國率先出臺《上海市劇場管理標準》與《上海市劇場服務標準》兩項標準。包括上海大劇院、東方藝術中心、上海音樂廳等在內的11家劇場,今天與上海市演出行業協會正式簽約,成為首批試行單位。
“上海試行劇場管理與服務兩個標準,在全國屬首次,將為制定全國范圍內的劇場標準起到推動作用。”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朱克寧說。此前,我國劇場管理服務標準一般由劇場自身制定執行,客觀造成水準不一的現狀。“曾有法國演出團隊,到了國內某劇場后發現連燈都沒有。”朱克寧說,“這只能被稱為會場,劇場應該具有一個基本的標準。”
具體來看,新標準突出軟件建設、強調公共安全。在備受關注的兒童觀劇方面,新標準規定除懷抱嬰兒不得入場外,1.2米以下(含1.2米)的兒童可以在成人陪伴下持票入場觀演。“這有助于培養少年兒童對文藝演出的興趣。”上海市演出行業協會會長韋芝介紹。
(編輯:孫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