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陳思成被指侵權 李亞玲發聲明要用法律維權
陳思成與李亞玲
集結陳思成、李晨、張譯、張歆藝、佟麗婭、楊冪等眾多帥哥靚女的《北京愛情故事》(以下簡稱《北愛》)走紅之后,塵囂日上的緋聞,措辭強烈的分手聲明,甜蜜的愛情宣誓,兄弟反目的江湖傳說,戲外劇情一直不斷。此前編劇李亞玲曾指責導演陳思成言論不負責任,并存在拖欠稿酬現象,11日晚她又在微博中貼出聲明,向公眾說明陳思成“北愛九成以上的劇本是我自己親自操刀的”言論不是事實,并出示了關于《北愛》版權糾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稱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風頭太過:與李晨張譯兄弟情由濃轉淡
陳思成、張譯、李晨曾出演《士兵突擊》,而《北愛》開拍之初,也曾打出“士兵幫重聚”的旗號。卻有《傳陳思成為捧佟麗婭得罪哥們 已與李晨張譯鬧翻》的報道稱,“《北愛》的劇本可以說是由陳思成、李晨、張譯等人集體創作的,他們各自奉獻了自己的‘北漂’經歷,并且以低片酬出演,李晨掛上了‘制片人’的頭銜,陳思成擔任導演并負責后期制作,然而該劇制作完成后,劇中陳思成和佟麗婭這條愛情線成為故事主干,其他人的戲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對此李晨、張譯等主演非常不滿……”對此,陳思成表示“不做回應”。而佟麗婭的經紀人王小姐透露,劇本是陳思成和另外一個編劇李亞玲共同完成的,拍攝中大家也是商量著來,不可能隨隨便便給誰加戲。據影視公司宣傳透露,李晨為這部劇付出很多,但最終陳思成只采用了李晨寫的一個2000字的故事。李晨對做制片人拿到的報酬,也不滿意。張譯日前在錄制某衛視的綜藝節目時首次公開承認已經不再與陳思成聯系。究其原因,宣傳期間,陳思成成了主力,沒照顧好其他人的感受,基于各自的立場和利益牽扯,導致兄弟關系變淡。
獨領編劇獎:引發對罵佟麗婭于正力挺
該劇片頭的編劇一欄中明確寫著陳思成和李亞玲兩個人的名字,而陳思成與李亞玲的關系,則在這部劇熱播后不斷隔空對罵。《北愛》走紅后,合作編劇李亞玲在其微博上發表多篇消息,稱“北愛”九成以上的劇情都為自己創作,并稱導演陳思成曾以不付尾款要挾她放棄編劇署名。而陳思成更是在沒有通知李亞玲的情況下獨自一人去上海電視節領《北愛》的“最佳編劇獎”。雖然他在鏡頭前感謝李亞玲的付出,但李亞玲卻爆料陳思成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不僅沒有通知自己一起去領獎,反而在電話中辱罵自己,其粉絲更是評論說李亞玲只是個“代孕媽媽”。4月初,李亞玲公布了自己那一版《北愛》的初稿,此舉令陳思成相當惱火。4月2日,他發布微博稱,“現世行走除了人外,更有神,仙,鬼,怪,狗。所以定要睜大眼睛切莫認錯伙伴以畜為伍。怪可欺身鬼能擾神但只要身有正氣立場堅定便不足為懼,最難防是狗。亂叫之狗呲牙之狗瘋癲之狗,又不能予以反擊,否則你也成了狗空剩一嘴毛,只能忍。如若真忍無可忍,便不妨做個鮮族,拔腿提刀怒宰之,飲其血食其肉!”女友佟麗婭轉發并評論:“這個社會一條隨時要咬人的瘋狗更容易得到關注。”而曾被李亞玲炮轟“毀劇不倦”的制作人于正,也評論說,“親,人在幸福中就別理狗了!狗太瘦了才找肉吃,下次記得聽前輩話哦,引以為戒。”李亞玲曾與于正合作過電視劇《國色天香》,去年8月,李亞玲曾撰寫博文歷數于正“亂改劇本、急趕進度、胡亂炒作、胡亂剪輯”四大罪狀,更大罵于正打壓新編劇,剽竊他人成果。
矛盾升級:李亞玲指責陳思成侵權
李亞玲用長微博發布聲明條分縷析揭示陳思成的侵權行為。證據包括陳思成親筆所書的授權書原件,“《北京愛情故事》劇本系我與李亞玲二人聯合創作,現本人授權李亞玲前往四川省版權局辦理版權事宜”,現存檔于四川省版權局。以及四川省版權局于2010年4月5日核發的《北京愛情故事》的版權證書,證書號:21—2010—A(7157)—0177。證書上明確載明著作權所有人:陳思成、李亞玲。
李亞玲稱,在劇本修改和單獨與資方簽約兩方面,陳思成都存在侵權行為。“我們任何一方都不具備單獨處置劇本的權利。”在自己未參與合約談判的前提下,陳思成于2010年8月9日與投資方簽訂北愛劇本的版權合約。單方面與資方簽訂的北愛版權合約從法律上來說屬于無效合約,其行為構成對自己這個版權共有人的侵權。此外,他閉關在初稿基礎上修改劇本,包括簽約后和開機前,又對劇本初稿進行修改,單方面修改劇本也是侵權行為。
除署名權之外,稿酬權更是矛盾的焦點。李亞玲以劇本為證,稱劇本的核心創意“面包與愛情”由自己貢獻。而“我并非他雇傭的槍手,而是出于朋友情義就先行創作了40多萬字的劇本,陳思成委托我按他的創意進行創作的說法并無法律依據。”李亞玲還說,“北愛的最初創意雛型來自李晨,而成型的北愛劇本的創意是李晨、陳思成等槍手編劇們的集體智慧,他無權歸于個人一人所有!希望關注此事的媒體朋友或網友,能看清本糾紛的法律本質,采訪或咨詢專業法律人士,則我與陳思成的孰是孰非就有了公斷!”
江蘇省版權協會副會長翁冶中對揚子晚報記者表示:從李亞玲提供的證據來看,似乎很難確定陳思成的侵權行為。目前我們對于雙方當初具體如何約定,如何分配的情況并不了解。陳思成修改劇本在沒有惡意損害的前提下,應不構成侵權。如果李亞玲認為陳思成通過《北愛》的版權合約,侵占自己作為“合作伙伴”的稿酬,則需提供相應的獲利證據。李亞玲可以申請撤銷合約,令陳思成擔負違約責任,但目前此類著作權案件缺乏成功先例可循。對于李亞玲提出的自己貢獻了《北愛》的核心創意,著作權法保護作品的描述和結構的表現形式,但對于創意并不提供保護。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