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藝術教育需要強化職業技能
一、作為“職業教育”的藝術教育
在許多情況下,我們都把藝術教育視為一種審美教育,視這種教育的本質為培育受教者感知、捕捉、營造乃至創生“美”的能力。作為審美教育的藝術教育,在我看來屬于受教者的“通識教育”,藝術的“通識教育”并不關心受教者未來是否以藝術為業或用藝術謀生,它的預設前提是受教者既無衣食之憂亦無勞作之需。但事實是,絕大多數藝術教育的受教者,清醒地知道自己步入的是“作坊”而非“殿堂”,他們首先需要獲取的不是“通識”的高談闊論而是“職業”的身體力行!
教育之所以成為人類社會的必需,與人類社會許多必需的事物一樣,也無非是為了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因此教育活動最基本的功能,一是使個體習得融入社會的基本規則,二是使其在融入中習得發展個體的職業能力。前者發展的是“情商”,屬“通識教育”范疇;后者發展的是“智商”,我認為主要屬“職業教育”的范疇。我國成語有“見仁見智”一語,源自孔老夫子的“仁者樂山,智者樂水”。北宋理學家朱熹釋為“智者達于事理而周流無滯,有似于水,故樂水;仁者安于義理而厚重不遷,有似于山,而樂山”。在我看來,“通識教育”教的是“仁”,是“安于義理而厚重不遷”;“職業教育”育的是“智”,是“達于事理而周流無滯”。也可以說,“智”是智商而“仁”是情商,我還更傾向于把“情商”稱為“仁商”。
其實,在初民社會中的教育活動,為著果腹蔽體的勞動技能的傳授是居于首位的。無論是最初的采摘、狩獵勞動,還是稍后跟進的耕稼、畜牧勞動,作為職業技能都是以物質產品的獲取為目的,都是以培育獲取物質產品的“超常能力”為路徑。至今仍為我們崇尚的“奧林匹克”精神,其“更高、更快、更強”就體現著人類童年時期培育職業技能的文化記憶。隨著人類社會分工的日趨細密和人類社會組織的日趨繁復,教育活動的“職業性”也日趨細密和精致,與之相關的是教育活動的“通識性”也日趨繁復和瑣屑。教育活動中“通識教育”的內涵充實與地位提升,一方面可能根植于“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的傳統社會階層理念,一方面也體現出“學得文武藝,不如好關系”的社會就業現實。
二、教育工作存在著兩個“不適應”
在當前教育工作的反思中,我們清楚地看到存在著兩個“不適應”——也就是“我國教育還不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不適應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反思兩個“不適應”,首先需正視的是我們相對落后的教育觀念,學者們認為這主要體現為“應試教育”難以糾正而“素質教育”推進困難。其實,考試是考查受教者學業的必備手段。如果考試考的是受教者未來就業的能力,受教者的“應試”應當是無可非議的。現在的“應試教育”之所以頗遭非議,反映出我們為“應試”而學卻非為“應用”而學的狀況,反映出我們教育活動“考試”與“考用”的脫節。那么,與“考用”脫節的“考試”及其用來“應試”的教育活動為什么能夠長期存在并不斷延續呢?正在于這類教育活動往往借“通識教育”之名以行。
我一直認為,非廣義的“教育”應該主要是“就業教育”。事實上,美、英這些發達國家在發展教育的戰略思考中,都十分強調“就業”這個關鍵詞。在世界經濟滑坡的2009年,《美國全面教育改革計劃》強調要“為所有人提供一個完整的、有競爭力的、從搖籃到職業的教育”;而英國政府《新機遇:迎接未來的公平機會》白皮書也強調“為所有人鋪平從教育到工作過渡的道路”。其實,我們希望改變相對落后的教育觀念,希望糾正“應試教育”并推進“素質教育”,從根本上來說是要通過教育來解決受教者的“就業素質”問題。也就是說,“素質教育”的實質在于解決受教者成功實現“就業”的素質,它包括就業的“職業”素質和“通識”素質。遺憾的是,我們的教育活動在許多情況下把“通識教育”當作“素質教育”,這當然就使得我們的教育既不能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也不能適應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
三、“素質”的定位應當考慮“職業”的必備
徹底地糾正“應試教育”并推進“素質教育”是一個復雜而繁難的系統工程,它包括從入學選拔、自主選課到通過累積學分而獲得畢業資格等許多環節。就我們的論題而言,一是要強調藝術教育首先是一種職業教育,它的受教者首重的應是獲得某種專業的職業技能;二是要強調藝術教育需要強化職業技能,這種職業技能有助于受教者獲得某個從事藝術產品生產的職位。換言之,包括藝術教育在內的“職業教育”,它的在校教育無論是著眼于“素質”還是著眼于“應試”,都應當考慮“職業”的必備;其余“職業”的深造、“通識”的廣博則主要應留待“終身教育”去完成。而事實上,我們不少藝術教育作為“職業教育”顯得有些好高騖遠——“職業教育”偏離學以致用卻期待“通識教育”能夠出奇制勝。
“職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職業技能傳授的教育,這種教育在既往通常是由“學徒”或“坐科”的方式來完成的。自開啟“學堂”新風以來,相關職業的基礎技能、共性技能被納入教程,這倒也符合“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的授受傳統;而那些在經年實踐中悟覺的“一招先,吃遍天”的獨門絕技卻可能“人消藝散”。事實是,“學堂式”藝術教育早已體系化,這其中有許多優長,但肯定也存在不足。許多基礎技能、共性技能的施教者,自身也未必能在藝術產品的生產中稱心如意。這在工藝品制作和藝術表演領域表現得最為充分。而那些在藝術產品生產中的登峰造極者,又往往游離于我們的藝術職業教育之外。看看那一批又一批定為非遺傳人的民間藝人或民間工藝師,你就能明白我們的藝術職業教育在“學堂化”的進程中散失了多少不該失落的東西。
四、“因材施教”與“因才施授”
藝術的職業教育當然也不會不是一種“素質教育”,只是它不僅是一種尤重“因材施教”而且尤重“因才施授”的素質教育,是一種需對受教者和施教者“素質”綜合考量的教育。很顯然,“因材施教”關注的是受教者基本素質構成及其優長所在。平心而論,這在我們的職業教育,尤其是藝術職業教育中是關注不夠的。盡管我們也不乏“口傳身授”的個別指點和“工作室”的親歷親為,但“材”的特質保持與成長空間都十分有限。與之相對應,“因才施授”指的是要開掘并發揮施教者的“獨門絕技”和“不二法門”。一方面要在教學大綱中為其施教預留空間,另一方面也要完善“知識產權”讓其免除“教會徒弟,餓死師傅”之虞。
我們的藝術職業教育有許多屬“早期專業性教育”,也就是說,受教者往往自低幼年齡段就開始接受嚴格的技能訓練。及早對受教者進行職業興趣、職業能力的認證和導引是必要的,我國職業教育一個整體的缺憾就是這方面的薄弱或缺失。藝術職業教育雖然較早對受教者的職業興趣和職業能力進行了認證和導引,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尚不能對其興趣和能力的統合性進行科學甄別;在進一步施教過程中,我們對技能訓練中的心智開發也缺乏認識的到位和方法的自覺。“技能發達,頭腦簡單”事實上存在于許多門類的藝術職業教育中,“技能”在對受教者主體“格式化”之時對主體駕馭、活用乃至創新“格式”的能力訓練明顯缺失。
五、倡導“三高”以強化職業技能
那么,什么是我們所倡導的“強化職業技能”呢?首先,這個職業技能具有“高技術性”,不能停留在基礎性、一般化的層面。“高技術性”的職業技能是未來藝術產品生產者的“職業化”特征,“職業化”不僅意味著專門從事某些工作,更意味著能高水準地完成某項工作。第二,這個職業技能具有“高實用性”,它是能有效促進藝術產品生產并提升其品質的技能。“高實用性”的職業技能是受教育者未來就業的根本保證,它不是云山霧罩的“屠龍”之術而是鞭辟入里的“解牛”之技,這里強調的是職業技能的可操作性。第三,這個職業技能具有“高融通性”,它視技能為解決藝術產品生產問題的手段而拒絕對技能本身的崇拜。莊子寓言“庖丁解牛”告訴我們,最高的技術是“近乎道”“通于道”的,職業技能的融通意味著受教者不僅能“舉一反三”而且能“以一當十”。
職業教育需要格外關注職業技能的傳授,這是毋庸置疑的;職業教育的“素質教育”需要率先關注職業技能的素質,這也是毋庸置疑的。藝術職業教育追求的“高素質”可能需要一個涉及諸多方面的指標體系來考量,但不具備上述強化職業技能的“三高”就不能說具備了“高素質”。現在一提“高素質”往往跳過“技能”直奔“創意”,但藝術產品生產的“創意”顯然不應是脫離“技能”的“虛功花活”。我們都同意藝術職業教育要大力培養“創新型”人才,但你能想象缺乏上述“三高”職業技能的受教者能帶來怎樣的“創新”嗎?是未練好楷書就狂奔疾行的“草書”?是留待童心去一語道破的“皇帝的新裝”?是回歸本能的“絕圣棄智”?還是拈花微笑的“大徹大悟”?我以為,當我們的受教者掌握并悟覺了職業技能的“高融通性”,我們就會有“變則通,通則久”的真正有價值的“創意”。
六、強化“現代學徒制度”的職業教育改革
在一所藝術高校的教學座談中,我曾提到藝術教育的最大的問題在于“教師會什么教什么”而不是“學生的未來需要什么教什么”。我當然知道現狀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我們的教育體制,這個體制不僅對受教者的選擇性學習缺乏變通,而且將施教者的既得利益予以固化。這其實是一個徹底實行“學分制”就能夠解決的問題,但我們目前顯然“力不逮心”。那么我們現在能做些什么呢?
我讀到曾任國家教委副主任的王明達數年前提出的主張,即發展職業教育要大力推進四個方面的改革:一是改革辦學模式。主要是實行政府主導、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辦學體制,同時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二是改革培養模式。主要是大力推進工學結合、校企結合、頂崗實習,完善職業學校畢業生直接升學制度,從而拓寬畢業生繼續學習的通道。三是改革教學模式。主要是根據社會、市場需求設置專業,以基于崗位需求的技術、技能標準開發課程編寫教材,建立與生產現場貼近的教學環境。四是改革評價模式。主要以檢驗學生職業能力為核心,按照用人單位的標準設計評價體系(文載2010年3月3日《光明日報》)。雖然我們知道這四個方面改革的實現還有待時日,但我們知道“現代學徒制度”已在我們的藝術職業教育中揚帆起航。作為行業企業參與藝術職業教育的一種有效模式,它將有效考量受教育者的“素質構成”,也必將強化職業技能,推動“高融通性”職業技能把握及悟覺中的“創新型”人才培養。(作者系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長)
(編輯:單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