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燭”,大概是人們賦予蠟燭最為美好的想象了,那種神秘、甜美、幸福的感覺從四字間噴涌而出,給人以無限美好的睱想空間。除此之外,好像與蠟燭相連的文化解讀一般都比較凄涼。如杜牧的“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重淚到天明”,再如李商隱的“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不管是書相思情還是大表忠心,后者頗有《出師表》中“鞠躬盡瘁”的意味,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種“蠟燭精神”,給人一種揮之不去的悲壯感,很貼合中國仕人的集體心理。
蠟燭是油燈之外另一種重要的照明工具,《禮記·內則》記“夜行以燭,無燭則止”,蠟燭的使用在唐宋時期發(fā)展到極盛。
從文獻記載看,蠟燭和油燈的發(fā)明時間應該相差不遠。關于蠟燭的起源,《漂粟手牘》中說:“娥皇夜寢,夢升于天,無日而明,光芒射目,驚覺,仍燭也。于是孿生二女,名曰宵明、燭光。”這種充滿神秘主義的闡釋,在中國的皇宮文化里早已屢見不鮮。而實際上,蠟燭應該起源于原始時代的火把,原始人把動物油或蜜蠟之類的東西涂在樹皮或木片上,做成了照明用的火把。也有人說,在先秦上古時期,有人把艾蒿和蘆葦扎成一束,然后蘸上一些油脂點燃作照明用,后來又有人把一根空心的蘆葦用布纏上,再朝里面灌上蜜蠟,點燃便是今天蠟燭的雛形了。
蠟燭在古代屬于奢侈品。《西京雜記》里說:“閩越王獻高帝蜜燭二百枚,帝大悅。”對此,《史記·甘茂傳》中也有描述:“臣聞貧人女與富人女會績,貧女說:‘我無以買燭,而子之燭光幸有余。’”
其實,從戰(zhàn)國到今天,買不起燭者不止此貧女一人。小時候,我為了過把貴族癮,便和哥哥去糧庫里偷大塊的石蠟。石蠟是為儲糧所用,沒有燈蕊,我和哥哥便找來小酒盅,再拽一截兒母親納鞋底用的白線,搓好,放在酒盅里當燈蕊,隨后拿來火柴,將大塊的石蠟一點一點地燒化,滴到酒盅里,一個酒盅狀的蠟燭就成形了。再逢停電,拿出來,點亮,總算當上“有蠟一族”了。
蠟燭除照明外,還有祭祀的功能。《玉燭寶典》中說:“臘者,祭先祖;蠟者,祭百神。”《禮記·雜記》也有一段關于春秋魯國的蠟祭活動的記述:“子貢觀于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孔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也就是說,到了春秋時期,蠟祭已從單純的祭祀活動變成了一種重大的節(jié)日慶典,也就是后來的臘八節(jié)。在我小時候,臘八節(jié)除了吃米飯,已不見燃蠟的習俗了。而燃蠟祭百神,也挪到了正月初一的早晨。初一五更,家家戶戶皆將兩枚象征喜慶的紅蠟擺在堂屋的方桌上,祭天祭地祭先祖,讓神、鬼、人同慶一年一度的新年。
而我們點的多是民間土蠟。據(jù)說,古代宮廷用蠟在制作材料和工藝上都十分講究,燃著能飄散出陣陣異香,沁人心脾。更神乎的是《開元天寶遺事》所述:“寧王好聲色,有人獻燭百枚……每至夜,延賓妓坐,酒醋作狂,其物則昏昏如所掩,罷則復明矣。”看其描述,像是霓虹彩燈一般,有復明復暗、迷離人眼之效果,著實讓人難以想象。可惜民間用蠟的材料,就不能與之同時而語了。兒時,鄰居家有一制蠟作坊,每每一進臘月,作坊如期運作,將買來的廉價牛油和羊油放在地鍋里日夜熬制,整整熬一個臘月,嗆鼻的異味噴繞于鼻間,揮之不去,把人熏得頭腦發(fā)脹,后來四鄰們集體抗議,那鄰居才將作坊搬到大田里。時隔多年,春節(jié)燃蠟祭神的人家越來越少了,據(jù)說鄰居家的制蠟作坊早已關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