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貢院
近日,《中國教育報》有篇報道題為《高考作弊的魔道之爭》,稱現代化作弊工具、手法在剛剛結束的高考中比比皆是,防作弊手段也推陳出新,出現隱形耳機探測儀、手機信號屏蔽器、無線電監測車等等。其實,上述“作弊與反作弊”,也是古代科場的一道獨特景觀。
如果要比含金量,古代科舉恐怕要比現今的高考要高很多,因為讀書人一旦中舉,就意味著光宗耀祖,從此踏上仕途,娶嬌妻發大財,可謂“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于是,一些人為了博取功名,竟敢冒丟官殺頭的危險。
雖然古代沒有當下的高科技,但作弊也是花樣翻新:高官干涉,買通考官(包括負責搜身的士兵),搞夾帶,請人替考等。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古代統治者也發揮聰明才智反舞弊。
唐朝是科舉制的探索階段,規章制度不完善,作弊手段來勢兇猛。唐玄宗時,寵臣外戚楊國忠之子楊暄“學業荒陋”是朝野皆知的事實,但考官懾于楊國忠的淫威,只得錄取其子,這成為唐代科場考試中的一樁丑聞。晚唐著名詩人杜荀鶴詩名雖高,卻屢試不第,不由得發出“空有篇章傳海內,更無親族在朝中”的哀嘆。
個別膽大的考生,竟在皇帝眼皮底下作弊。公元751年9月,李隆基親御勤政樓試“懷才抱器科”,考生中居然有人在這大唐天子眼皮底下“私懷文策”。
為取信于民,唐朝在反作弊上重拳出擊,先后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比較有特色的有“搜身制”、“復試制”和“糊名制”。一些舉措,當下的高考還在沿用。
為防止考生搞夾帶,朝廷專門在每個考場安排一個負責搜身的兵勇。后來,因如此檢查有辱斯文,不少官員反對,于是改成了考試之前必須在指定地方沐浴更衣,換上官方準備的衣服。這樣一來,既文明許多,作弊情況也大為減少。
“復試制”是對那些“懷疑但查無實據”的舞弊問題重新鑒定的制度。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宰相段文昌、元稹等指責禮部侍郎錢徽取士不公,所取鄭郎等14名進士都是無才子弟。于是,白居易等對鄭郎等人復試,出題《孤竹管賦》《鳥散余花落詩》,結果黜落十人。錢徽被貶為江州刺史,其他涉弊官員也受到處分。
為防止考官給關系考生判分上徇私舞弊,武則天親自創立了“糊名法”,即遮掩考生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令武則天沒想到的是,北宋狀元鄭獬成了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北宋時期,國子監組織考試,鄭獬的成績是第五。按慣例,被錄取的考生要向國子監祭酒寫信表示感謝。而心高氣傲、不滿自己成績的鄭獬在寫給國子監祭酒的信中大發牢騷,宣稱自己是“李廣事業,自謂無雙;杜牧文章,止得第五”,并將國子監祭酒比作劣等的駑馬、擋路的頑石,將自己比作千里馬、巨鰲。國子監祭酒看了以后,暴跳如雷,恨得咬牙切齒。
鄭獬參加殿試時,考官恰恰就是那位國子監祭酒。這位考官發誓一定要讓他落榜,可當時的試卷全部被“糊名”。他在眾多的試卷中找到一份文筆極像鄭獬的卷子,毫不猶豫地將這份試卷丟進了垃圾桶,但在閱卷完畢拆封后,這位主考官發現被淘汰的試卷不是鄭獬的,鄭獬竟高中狀元。糊名制成為鄭獬逃脫考官報復的關鍵。
歷朝歷代,請“槍手”代考愈演愈烈,清朝竟出現了職業“槍手”。如清末政治人物胡漢民,便是歷史上著名的代考“槍手”。他曾在清末兩次代人參加鄉試,皆中舉。為防止胡漢民這樣的“槍手”進入考場,“準考證”也應運而生。清朝參加科舉考試的考生,考試前每人會有一張“票據”和“座位便覽”,沒有這兩樣東西不準進入。“準考證”詳細記載了考生的身高,有無胡須、胎痣等身體特征。考生進入考場時,監考官拿著“準考證”仔細對照后才放行。此外,清朝還采取擔保制。朝廷要求考生報考時必須5個人結保報考,意思是要5個人彼此相互擔保才能報考。若參加考試的人有作弊行為,互為結保者都要受到牽連。
反作弊固然重要,但難免防不勝防。于是,“嚴懲”成為王朝反作弊的重要招數。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科會試,所錄52人盡是南方士子,朱元璋卻認定內中有詐,廢黜全部錄取的考生,且不由分說地砍下考官張信蹈等人的腦袋。另一考官劉三吾,時年85歲,亦被遣戍邊。
要說明朝科場舞弊大案,當數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的甲辰科場案。案發后,嘉靖帝大怒之下將會試時副主考江汝壁和作弊考生家長、首席大學士翟鑾削職為民。負責會試糾察的監察御史王珩、沈越失職,各降一級,調任地方官。
清順治、康熙年間,也接連發生科場大案。清世祖福臨順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鄉試,曾發生了震驚天下的科場舞弊案。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發生五闈弊案,最后以江南闈十六房主考全部斬立決,數十人被判死或貶徙尚陽堡寧古塔。其間,數百名舉人在清兵看護下赴北京重考。這是中國科舉史上最大的科場舞弊案。
上述科場“作弊”和“反作弊”的例子,只是古代科舉考試的冰山一角。1300年的科舉歷史中,有太多的人想靠作弊“華麗轉身”。然而,凡事有利也有弊,或許這也是推行科舉制必須面對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