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宣布抗戰劇過度娛樂化不得發證
【觀點】 缺乏真實可信內容的抗戰“神劇”,給青少年構成了扭曲的歷史記憶,危害甚大
抗日神劇一部接一部,劇情也從之前的“手撕鬼子”升級到前不久的“腦殘臺詞”,對此,廣電總局要求全國省級衛視尤其是影響力較大的重點電視臺,要把握節奏,在宣傳紀念期安排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俱佳的抗戰劇播出。要把好內容導向關,寧缺毋濫,對過度娛樂化的劇不得發證。這是一個好消息。
此前,有抗戰老兵表示,最反感的就是抗日“神劇”,因為當年斗爭極其殘酷,哪里像劇中表現得那么“神”?而我們見到的“抗日劇”中不是“爺爺9歲被鬼子殺了”之類的荒謬臺詞,就是“手榴彈炸飛機”“手撕鬼子”等畫面。觀眾對此類現象詬病已久,從表面上看,是對“抗日劇”的不滿,實際上是對肢解歷史、回避崇高的憤慨。結合廣電總局的要求,創作者應深入反思和檢討:抗戰劇的嚴肅性如何得到維護?公眾需要的抗戰劇該怎樣制作出品?又該靠什么與抗日“神劇”說再見?
據統計,整個抗日戰爭期間,中國軍隊共進行大規模和較大規模的會戰22次,重要戰役200余次,大小戰斗近20萬次,總計殲滅日軍150余萬人,偽軍118萬人。而我國付出的代價更為驚人,經過中國歷史學家多年研究考證,計算得出,在抗日戰爭中,中國軍民傷亡3500多萬人。這是抗戰劇必須要遵循的歷史事實,但遺憾的是,一些抗日“神劇”,在經濟利益驅動下,把殘酷的戰爭進行簡單化、游戲化、應景化和娛樂化編排,對抗日的反思和歷史記憶被單一的娛樂狂歡替代,真正的抗戰精神卻在有意無意之間被驅逐了。
娛樂至死的弊病在消費社會難以徹底根治,票房和收視率成為一部分人評價電視劇優劣的重要標準,有時甚至是唯一標準,不少投資者不是為了反思戰爭、緬懷歷史,不是為了藝術創作,僅僅是為了高收視率,一味想方設法吸引觀眾的眼球,拋棄了歷史底線和藝術操守。當抗日“神劇”把嚴肅的抗戰史變成了玩鬧的把戲,除了一時搞笑外,鮮有價值可言。有的電視劇中充滿了插科打諢,讓戰爭變得看似“生動”,實則把原本懷抱一腔報國熱血、甘愿為國捐軀的抗戰英雄演繹成一群嬉皮笑臉的“兵痞”,有些甚至夸張到讓“黑幫老大”成為抗日英雄的程度。紀念和反思在這種游戲態度中被掩蓋,電視劇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在娛樂中被大大消解了。筆者認為,現實主義的審美追求是抗戰劇創作的根基,任何天馬行空、胡編亂造只能敗壞抗戰劇的信譽,過度的傳奇化與游戲化傾向實在值得反思。
作為具有歷史教育功能的文化載體,抗戰劇不應解構歷史,而應引導觀眾特別是年輕觀眾的歷史認知。那些以“抗戰劇”為名,缺乏真實可信內容的作品,給青少年構成了一系列扭曲的歷史記憶,危害甚大。因為這不是引導他們去領會學習先烈的抗戰精神,而是把可歌可泣的歷史奇觀化,帶給觀眾的僅僅是淺薄的感官刺激,抹殺和麻木著公眾對戰爭歷史的沉痛感知。
我們應樹立多元的、開放的抗戰劇評價體系,不能把利益大小作為唯一衡量標準,不能把高收視率作為唯一創作方向,同時,觀眾也要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和價值觀,對抗戰劇制作者進行監督。要以嚴肅的態度對待抗日戰爭,要有歷史感和敬畏感地對待抗戰劇,才能真正做到與抗日“神劇”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