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舉行的第十屆中國舞蹈“荷花獎”民族民間舞評獎,從近500個參評作品中,最終評出6個作品獎。作為“荷花獎”獎項從原來的36個壓縮至6個后首次舉辦的評獎活動,此次獲獎作品數量雖然大幅減少,但質量卻顯著提高,專家和群眾的公認度也明顯增強??梢哉f,規范文藝評獎這一大工程,從壓縮獎項數量這個第一步開始,成效初顯。
一直以來,國內關于文藝評獎的爭議乃至詬病不絕于耳:各種獎項“滿天飛”,評獎操作不透明,存在權力尋租和腐敗滋生的空間,獲獎作品數量雖多卻質量不高,還有一些大制作的“政績工程”文藝作品為評獎而評獎、拿獎后即“封箱”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這其中,人們最直觀感受到的一大問題,就是評獎“過多過濫”。比如,評獎單位多,且身份復雜,既有官方的、全國性的,也有各省市區縣、民間行業協會、高校、企業等;獎項名目多,還各有說法,金銀銅獎、一二三等獎之外,還有優秀、入選,以及不參加評選而評出的所謂榮譽性質的獎項等;設獎層次多,大獎套小獎、母項套子項的情況時有出現,讓人云里霧里眼花繚亂;獲獎作品多,來參賽的都有獎,沒有大獎也有小獎,再不行還有安慰獎,以及飽受非議的“雙黃蛋”“三黃蛋”現象,讓本該嚴肅的評獎成了一場人人有份的“狂歡”,“排排坐,吃果果”的“兒戲”。
正常的文藝評獎活動本應是立標桿、樹典型,但顯然,為了名利或平衡各方關系而出現的多而濫的文藝評獎,不僅使得獎項出現泡沫化,含金量缺失等弊端,更可能衍生出評獎腐敗,使得以權賣獎、以錢換獎及潛規則盛行,根本無法起到應有的正面作用。作家劉震云在談到文學獎過多時就曾表示:“評獎泛濫,造成獎項貶值,最終是對文學獎的整體損害,讓中國作家背負沉重的‘名分負擔’?!币虼?,規范文藝評獎,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就是“過多過濫”,有必要本著少而精的原則,壓縮文藝獎項。要嚴格審核評獎主體的資質,從源頭上解決文藝獎項什么人都可以評的尷尬現實;要嚴格規范獎項的設置,從技術上保證文藝獎項的科學性;要嚴格控制獲獎作品的數量,從結果上提升文藝獎項的權威性和導向性。唯有如此,文藝評獎評出的作品,才是“傲視”眾多“高原”的“高峰”,才能真正起到“標桿”的作用;也唯有如此,文藝評獎才能具備示范、引領的意義,成為真正促進文藝繁榮發展的推動力。
俗話說,物以稀為貴。如今,“荷花獎”等中國文聯各個文藝評獎壓縮獎項的效果已經顯現。文化部也針對今年初中央第二巡視組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時指出的“文藝評獎過多過濫,評獎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換等問題”,正全面清理整頓文藝評獎,取消一批、精簡壓縮一批,總體減少60%以上,并取消節慶活動中的文藝評獎項目。隨著壓縮獎項這第一步的邁出,我們有理由相信,國內的文藝評獎將進入一個少而精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