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文物兩部門將開展文化遺產聯合執法
時間:2011年12月14日來源:中國藝術報作者:文文
12月9日,國家文物局和國家海洋局聯合舉辦的我國管轄海域內文化遺產聯合執法工作會議在京召開。來自沿海11個省份的文物、海洋部門負責人,公安部邊防局、國家文物局和國家海洋局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并審議通過了《國家文物局國家海洋局水下文化遺產聯合執法工作職責》。
海洋、文物兩部門在我國管轄海域內開展文化遺產聯合執法工作是一項新課題。近年來,我國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在不斷探索實踐中取得顯著成績,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已初步建立國家主導、地方支持、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管理體系,但水下文化遺產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基礎工作亟待加強,水下文化遺產工作體制機制仍需完善。會議指出,加強水下文化遺產聯合執法工作,將進一步摸清、探明和掌握我國水下文化遺產的分布情況和基本特點,不斷加強水下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工作;積極推動水下文化遺產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定期開展針對水下文化遺產的執法巡查和日常檢查,加大對破壞水下文化遺產的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和懲治力度;建立聯合執法信息溝通機制,不斷提升聯合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廣泛宣傳聯合執法成果,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普及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水下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編輯:孫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