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藝術≠本土藝術
所謂外來理論的“本土化”的說法,此處的“本土化”實際上是“中國化”、“民族化”,我們認為將中國作為本土單位是不恰當的,同樣將“地方藝術”(地域藝術)等同于“本土藝術”也是不恰當的。
寧夏海原縣海城,兩位回族婦女在彈口弦。口弦是一種民間小樂器,回族婦女們在長期生活中創造了“廊檐滴水”、“珍珠倒卷簾”等許多優美的曲調。口弦或一人獨彈,或幾人合奏,雖有固定曲目,但彈奏者多是即興發揮,借景抒情。(圖文選自楊繼國散文攝影集《走進西海固》)
隨著人類對于當代文化單一化、文化霸權主義、后殖民主義等文化現象的反思,各民族國家和本土社群都對本民族、本地方和本土的文化遺產給予了深切的關注。而對于全球化所引起“地方化”(Localization)與“本土化”(Indigenization)這一組貌似相近的概念,我們需要進行更明晰的辨析,才有助于有的放矢地使得各民族、各地區、各鄉土的價值體系、文化個性得到更有效的保護和發揚。一般認為,所謂地方化,即是以地方文化來化合融和西方文化。它有兩個行為主體,一是西方文化本身,西方人主動將自己的文化加以“地方化”,但不會改變西方文化;一是非西方文化,非西方世界主動將西方文化加以“地方化”并改變西方文化。“地方”(地域)不僅僅是一個地理概念,同時也是一個文化概念,地域除了自然的、空間的意義之外,還具有政治的、經濟的和文化的意義,對于地方(地域)而言,“自然地理或自然經濟之類可能是其最外在最表層的東西,再深一層的是風俗習慣、禮儀制度等,而處于核心的、深層(內在)的則是心理、價值觀念”。因此地方這一概念小可至一縣、一鄉、一村,大可至跨越省界、國界的族群、跨族群的生存空間范圍。例如我國桂北與湘南可以被界定為一個地方性的文化單位,兩地藝術接觸頻繁,湖南的祁陽戲與桂北民間歌舞樂融合后,孕育出新的戲種。新疆地域遼闊,是一個地方單位;摩梭人聚居地限于瀘沽湖一帶,地域有限,也是一個地方單位;中國幅員遼闊,相對于整個亞洲來說是一個地方單位;亞洲相對于歐洲、美洲來說也是一個地方單位。所以,應當看到“地方文化”相對于“民族文化”和“國家文化”來說,具有一定的非意識形態或泛意識形態特征,它與“民族文化”或“國家文化”的強烈的意識形態取向形成鮮明的對比,而意識形態取向不利于當代文化對話和全球文明共建,所以有當代學者建議用“地域意識”取代“民族意識”,以“地域文化”、“地域藝術”或“本土文化”、“本土藝術”取代“民族文化”、“民族藝術”。
所以,從這一角度來看本土化,應將這一過程視為以本土文化來化合融和西方文化甚至當地的主流文化。它也有兩個行為主體,一是西方文化和當地主流文化本身,西方文化或當地主流文化主動將自己的文化加以“本土化”,但不會改變自身的本質屬性;一是少數民族族群(包括現代的原始部落)主動將西方文化和當地的主流文化加以“本土化”并改變外來的強勢文化。如廣西的壯、瑤、苗、侗、彝、水、仡佬各民族,以他們的本土文化(族群文化、鄉土文化、邊疆文化、原始文化)來融和甚至消解外來的西方文化和當代中國的主流文化。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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