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霾伏”催人擔當
近日北京遭遇沙塵襲擊,游客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游覽時迎風前行。 新華社記者 金良快 攝
日益嚴重的“十面霾伏”和“地下水污染”,也已經逼得國人不得不正視,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我們必須立即行動起來,把建設生態文明作為應對生態危機的總對策、總抓手。全民總動員,多一些擔當,少一些推諉扯皮,從我做起,為我們自己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實現“美麗中國”天長地久。
首先要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制化,“生態文明、公民環境權”應寫入憲法,確立生態文明的憲法地位,確立公民環境權為基本權利,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從根本上保證生態文明健康發展。其次,制定有關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循環經濟、環境損害賠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第三,將《環境保護法》修改為《資源環境保護法》,增加自然生態保護方面的內容,增加自然資源保護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監督機制,使其真正成為污染防治、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保護的綜合性基本法律。《資源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應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倡導人口與生態相適應,經濟與生態相適應,把生態建設放在重要位置上。第四,修改《刑法》《民法》及各種經濟法,立足保護生態、發展環保型經濟的內涵,使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的協調發展在所有的法律中得到充分體現。
要規范生態執法,嚴格生態司法,切實按照十八大的要求,轉變觀念、轉變作風,為人民守住資源環境的法律底線。杜絕人治大于法治、關系大于原則、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的現象。加大監督,對在資源環境保護的執法過程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打擊不力,執法不及時、不到位的現象,絕不姑息。改變以往對于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存在著隨意使用自由裁量權的現象。支持和鼓勵從上到下的環境監察機構挺起腰桿,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敢碰硬、敢執法、不再被動執法,敢于主動執法。
倡導全民行動起來,轉變我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人類是大自然之子,在空氣和水這些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面前,我們每個人都不可能是旁觀者。一夜炮竹響,處處生毒霾!既然我們的生存心態和生活方式如此直接影響著大自然,我們為何不調整生活思路和行為,善待大自然善待自己的生命?況且許多事做起來并不費大力氣,滴水粒米,見之者微,若人人珍惜,厲行節約,可聚少成多、積水成淵,堵住奢侈和過度消費這個無底洞,積善成德。為了我們所在的城市的空氣,怎么就不能不吃燒烤,少放或者不燃放鞭炮?為了我們家鄉村邊的小河,怎么就不能做到把垃圾分類收集、處理?一切皆事在人為,每人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當不同職業、不同階層的人都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運用生態文明、循環發展的思維方式來分析審視各行各業、各個方面工作的現狀,重新規劃調整發展思路、工作思路、工作方式,重新調整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方向和力度,重新制定價值評判標準,充分發揮全社會各階層的智慧、潛能和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抓緊時間埋頭實干起來,我們就會為落實科學發展觀闖出一條新路,就會大大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步伐,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共贏與提升,就會走進更加美好的生活!
(編輯: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