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工藝如何少模仿和不被模仿
一場展覽會,一幅《清明上河圖》常被十余種材質的作品復制。模仿,讓本來生機勃勃的民間工藝走上了一條危險的歧途。且看——
民間工藝如何少模仿和不被模仿
“就地取材、變廢為寶是民間工藝的根本特性,決定了民間工藝是創造性的,應該反映民間現實生活。可現在的情況是你也模仿、我也模仿,民間工藝的那種鮮活的生命力在哪兒呢?”在不久前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民間工藝美術作品獎的一次評選會議上,作為評委的“泥人張”傳人張锠這樣發問。
張锠的發問可謂具有相當的現實針對性。如今,在各種節會、廟會和博覽會上,來自民間的那些傳統工藝品,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比如泥塑、刺繡、木雕、石雕、陶瓷、剪紙……在為其色彩、造型、技法和寓意驚嘆之余,人們也許會注意到:作品雖然琳瑯滿目,但似乎模仿多了點而原創少了點。像《清明上河圖》《富春山居圖》這樣的傳世名作,在一場展會上,以全本或局部為藍本的編織、刺繡、木雕、瓷藝甚至剪紙、年畫作品,往往有十余幅之多,其他知名的美術和攝影作品的翻版也不在少數。模仿,幾乎已經成為民間工藝領域熟視無睹的現象了,這讓本來生機勃勃的生活的藝術走上了一條危險的歧途。
對既有的藝術佳作進行模仿,盡管能在審美上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甚至打開原作未能表現的藝術空間,也能提供諸多就業崗位,但一窩蜂全是此類“再創作”的作品,則對民間工藝的傷害是巨大的。費人、費時、費料自不必說,更在根本上動搖了民間工藝存在的自主性。這不一定會提升自身的格調,反而有可能自曝其短。對民間藝人來說,有可能通過技法和材料的創新來逼近原作,但卻缺少了藝術境界的原創性。沒有后者,藝人的手無論多么靈巧,技法多么高超,最終都只會淪為為他人完成二度創作的工具。
也許,民間工藝領域的這種現象也是當代文藝界原創乏力的一個縮影。在文學、影視等更具個性的領域都尚未走出模仿和跟風的怪圈的情況下,對個體的民間藝人提出這一要求似乎太苛刻。相反的,從宏觀上改變文化創意環境或許更加可行。中國民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羅楊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民間工藝包羅萬象,是大眾的生活的民俗的藝術,宜于運用評獎、展覽等杠桿進行宏觀引導,評獎活動要倡導原創,敢于舍棄那些雖技法純熟但原創不足的作品,這樣才能鼓勵廣大藝人由技而藝、由藝而道。
當前,機器產品的日漸冰冷讓人們把目光投向了手工技藝的溫情,這也讓民間工藝獲得了新的發展機遇。把工藝真正當做手的藝術來對待,已經成為不少藝人的追求,但這種藝術創作還需法律來保駕護航。在北京、長春、煙臺、合肥、開封等地的工藝品博覽會上,記者看到,不少展位都設有“謝絕拍照”的提示牌,據參展藝人介紹,這些作品都是精心設計創作出來的,很容易被拍照、復制,以至于很多藝人在現實面前寧愿模仿前人的美術作品,而不是嘔心瀝血去搞原創。完善對民間工藝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原創者的利益,提高抄襲者的成本,這也是鼓勵藝人原創的重要措施之一。
不過,民間工藝從業者人數巨大,文化素養和藝術境界參差不齊也是不爭的事實,有針對性地對民間藝人進行培訓交流十分必要。急需發揮中國民協系統以及專業院校、社會機構的合力,在提高藝人的藝術境界和原創意識方面多做文章。
實際上,廣大的民間藝人都處在生活的最深處,有更多的機會觀察生活、體驗生活,用身邊的泥、木、石、竹、布、紙……創作出獨具個性的工藝作品。如何化腐朽為神奇,所需要的是“模仿”生活進而表現生活,而不是模仿他人,這樣原生、原創的民間工藝才不會誤入歧途。
(編輯: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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