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發行單位不得入校非法牟利
時間:2013年08月12日來源:《人民日報》作者:
出版發行單位不得入校
推薦征訂搭售教輔材料
據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ㄨ踌o、王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出關于禁止利用中小學教輔材料非法牟利的緊急通知。通知強調,嚴禁出版發行單位派員進入學校、班級,向老師、中小學生和家長推薦、征訂、搭售教輔材料,嚴禁出版發行單位伙同學校有關人員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指出,各出版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規定,合理確定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嚴禁出版單位違法違規采取高定價低折扣形式推銷中小學教輔材料。各出版單位要在本單位互聯網頁公開中小學教輔材料定價情況,主動接受監督。此外,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發行單位發行。任何部門、單位、個人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活動。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委托不具有發行資質的部門、單位、個人代理發行銷售中小學教輔材料。
(編輯:單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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