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2013:公益活動可否免費使用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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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企業或個人在組織公益活動時,經常會遇到場地方面的困難:地方小了,活動現場顯得擁擠;場地大的,場租費用又會超出公益活動的承受范圍。公益組織在舉辦公益活動時常常會受到場租費用的困擾。在公共場所(比如公園、廣場、大型體育場館等)舉辦公益活動,能否為公益組織開綠燈?公益組織在申請場地的時候還碰到哪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調查。
在水立方,可以申請免費舉辦公益活動
有專門公益事業部門,有在線申請平臺
很多人還不知道,在水立方已經可以很便利地申請免費舉辦公益活動了。
今年3月底,“水立方·中國”全球華人公益平臺正式上線,在首頁點擊“在線申請”,填寫機構名稱、簡介、公益活動項目與聯系方式,即可完成申請免費舉辦公益活動的第一步。再經過初審、終審、面談、公示合格名單、簽約五個步驟就申請成功。
和其他體育場館零星的公益活動相比,水立方擁有專門的公益事業部門。為了更好地將場館與公益組織對接,水立方之前基本都是主動找公益組織,看他們是否需要場地。后來發現這樣做效率和公益活動效果并不理想,就開始探索建立一個公共平臺,公益組織在線申請水立方的場地作為活動場地成為一種常態活動機制。
誰能夠申請到在水立方舉辦公益活動的機會?國家游泳中心副總經理楊奇勇表示,水立方設立的標準是面向具有執照的公益機構和有正規基金會的愛心企業。當然,最終還是要看活動的公益性質,沒有商業目的、影響力大的活動,同時要與水立方的公益理念相符。其他商業目的較強的活動,他們會轉入另外一個工作程序,以公益品牌贊助的形式洽談合作。這兩者間是有一定界限,避免“打擦邊球”的情況發生,影響到公益組織的積極性。
因為資源有限,并不是所有公益組織的申請都能成功。水立方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還處于摸索階段,因為申請的組織很多,肯定有組織申請不到,有的因為時間沖突而取消。
小微公益組織遭遇公益活動場地之困
籌措資金、組織義賣、舉辦活動經常沒場地、被驅趕
水立方的做法在公益行業引起很大關注。因為缺乏免費活動場地,成為很多公益組織尤其是小微公益組織在開展公益活動時遭遇的難題。
武漢流浪寵物救助站成立于2006年7月28日,是純公益性質的民間流浪動物救助保護團隊。最讓發起人杜帆苦惱的除了類似“人都管不過來,還去管狗,真是吃飽了撐的!”這樣的質疑外,還有另一個現實的問題,團隊連籌措資金、發起義賣等活動的場地都沒有。團隊成立的最初三年,杜帆曾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組織義賣籌措資金,但經常被城管驅趕;直到影響逐漸擴大、團隊成立網店之后,這一局面才有切實改觀。
面臨此類困境的不單武漢流浪寵物救助站,全國很多小微公益組織缺乏開展活動的場地。僅武漢市目前就有4498家社會組織,先前只有備案的社會組織還有近1萬家,普遍面臨這一難題。更多的公益組織期待民政部門建立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平臺,實施更人性化的服務。
但除了寄希望于政府部門更大的扶持政策外,更切近的思路是借力公共場所。公共場所一般為公共財政所建,對公眾開放,本身具有公益屬性,從道理上,應該可以為公益活動提供免費場所。實際上,我國一些地方也出臺過這樣的規定,比如2012年9月出臺的《深圳經濟特區慈善事業促進條例(送審稿)》第六十九條規定:國有的會展場所、體育場館、車站、碼頭、機場、公園、商場、廣場等公共場所應當為慈善活動免費提供場地,其他公共場所應當為慈善活動提供便利。
向公共場所申請免費辦公益活動,容易嗎?可行嗎?
公共場所有公益屬性,但多難借力
申請程序如“闖關游戲”,考驗申請者體力
4月份,蘇州明德社工服務中心負責人姚西印想到蘇州高教區的文星文匯廣場舉辦一次“愛老服務年會圖片展”,令他沒有想到的是,為了申請這個公共場所的一小塊地方做活動場地,他耗時幾天,跑了五個部門,最終才獲得批復。
他首先來到高教區社工委,被告知要去文星文匯廣場所轄的高教區商業發展中心蓋章,來到高教區商業發展中心后,又被告知要先有上級主管部門的蓋章。
“然而按照草根NGO組織的身份申請,我們需要先得到上級主管單位蘇州民政局的許可,需要民政局再和高教區商業發展中心聯系,民政局內部也要走程序,何時能接洽成功估計又要等好久了?!币ξ饔≌f:“還好我以及我們的志愿者都是人大蘇州校區的學生,活動得到了學校的支持,從團委層面申請下了場地。”
接著,他到人民大學蘇州校區團委蓋章,再到高教區的團委蓋章。一番“折返跑”后,終于高教區商業發展中心也蓋了章。然而事情并沒有結束,他又被告知還要去高教區城管隊蓋章,最后到文星廣場物業處蓋章,這場地才最終申請下來。
深圳融雪盛平社工服務中心的陳秋蘭在申請活動場地的過程中也遇到了類似的經歷。因為經常要和公園、社區等場地負責人打交道,陳秋蘭也理解他們的難處:“他們的態度很好,只是規章是這么規定的,我只能提前做好各處跑的準備?!敝耙驗榕e辦一次自閉癥兒童和普通兒童交流的活動申請在當地的筆架山公園寫生,她等待了近兩周才最終得到答復。“現在舉辦活動我們一般都提前兩周多或一個月申請?!标惽锾m說。
應樹立“公共場所為公共開放”觀念(專家觀點)
“審批程序過多的項目就應該著手簡化?!北本煼洞髮W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說。申請蓋章程序繁瑣表明我國公共管理效率不高,也是急需改變的頑疾。建議在所有需要審批的機構中找一個專門負責協調的部門,對審批的事項進行管理。在商業活動中,也有協調各個部門的協調部來負責每個環節的溝通,通過協調部能夠做到簡化程序,改變多頭管理。
國外的很多公共場所都是對外開放的,更不用說舉辦公益活動了。很多小的NGO組織申請不到公共場所的事件,暴露出我國公共場所管理的不完善。對此管理部門應樹立“公共場所為公共開放”的觀念。在公共場所開放后,應嚴格預約制度,并對場所使用按相關制度進行管理。
目前,因為申請程序繁瑣、場地費較高、公益組織和場地管理者溝通不暢等原因,公共場所,特別是大型體育場館等免費向公益組織開放的現象并不普遍。如何更好地推動公共場所向公益組織提供便利,王振耀認為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政府要盡快制定場館使用的規則。公共場所是公共財政所建,公共場所的公共性必須通過制度確定下來。第二,可以鼓勵基金會、慈善家和政府共建公共場所,國外慈善家和政府一起建學校、公園等方式也能擴展公共場所的公益性。第三,建立適當的公共場所補償機制。畢竟公共場所,特別是體育場館等會進行一些商業活動來獲取資金維持自身運作。當公共場所為公益活動免費提供場地后,適當的資金補償將有利于公共場所的持續運營,減少因為支持公益活動而造成的損失。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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